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研擬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,預定自105年1月1日起施行,未來易於腐敗商品、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、已拆封之影音商品或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等,經業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7日解除權時,將不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(以下簡稱消保法)第19條規定之7日解除權。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規範重點如下:
準則第2條: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,並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消保法第19條第1項規定解除權之適用者,屬排除7日解除權之合理例外情事:
- 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。
-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。
- 報紙、期刊或雜誌。
-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。
-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,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。
-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。
- 食品屬於私人消耗性產品,因衛生考量,且依據主管機關頒布之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第2條第一項:「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」之商品,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,於本店購買之食品皆不享有7天鑑賞期!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可退換貨外,購買後恕無法辦理退換貨。
- 本公司產品經嚴格品質控管,請於有效期限內食用完畢。為維護食品的衛生安全,除食品本身有瑕疵可退貨外,恕不接受退換貨
- 為保障您的權益,請於收到物品後立即開啟檢視是否正確與完整,若有任何問題請立即與客服人員聯繫。若三日內無立即反應,恕不接受退換貨。
- 若產品因運送過程導致瑕疵,請直接向宅配人員反應、務必請拍照存證以保障自身權益,並請立即聯絡本公司客服人員。
- 網頁商品會因為使用不同的品牌螢幕以及解析度不同,造成圖片顏色呈現略有不同,請以實品顏色為主。
- 在收到商品經檢視後,若商品本身有瑕疵或疑慮之處而有退換貨需求,請勿拆開包裝並保持商品完整狀態(請勿發送),在三日內聯絡客服人員,並提供「姓名」、「訂單編號」、「連絡電話」、「商品名稱」、「原因及照片」等資料,客服人員將會協助您進行處理。
客服專線:049-2229292(營業時間:週一至週日 12:00至20:00)
二、退換貨須知
- 為保障雙方權益,請您在開箱過程中務必全程錄影,以確保商品是否遺漏、寄錯、缺貨或瑕疵品等。
欲退回之商品需為全新未經使用、開封狀態,請務必保持完整的原廠包裝(如外包裝/紙盒),且無非人為瑕疵所造成的破損。 - 商品驗收時,若商品本身或包裝有缺件、汙損等難以復原之情形,將有可能會影響到您的退換貨權益,也可能依照損毀程度支付回復原狀所必要的費用,並需匯回上述費用後,方能進行退款作業,敬請留意。
- 以下情況將無法接受退貨:
- 開箱影片/照片重新錄製、偽造。
- 提交不符合退貨相關證明依據(包含模糊、空白等照片)。
- 退貨的商品與賣家實際寄出不一致(包含寄回空包、掉換商品等)。
- 退貨的商品數量缺漏,且經多次聯繫後無回應。
- 商品已拆封使用,或因人為因素而產生的破壞,如:污損、損毀、磨損、擦傷、刮傷、髒污。
- 退貨商品包裝破損不完整或配件不齊者。
- 惡意或大量退貨。
- 如商品進入備貨階段準備出貨,不得因全館活動優惠申請退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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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退款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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